来源: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网 作者:黄艳
原标题[民国时期南京也有择校热 上名校需通过智力测验]
四年制义务教育
义务小学完全不收学费
1929年南京市户口猛增,学龄儿童相应增多。虽然学校历年有所增加,但仍然是供不应求。当年8月,增加了小学26个班级,并建筑中区、东区、南区、西区四所实验学校和兴中门、邓府巷等校的校舍。1930年,全市学龄儿童46456人,入学儿童约占57%。
1932年,南京市增设义务小学25所,义务小学完全不收学费,并酌量供给学习用品,四年毕业,程度相当于普通小学的初级班。如果毕业后仍然想深造,可以报考普通小学的高级班肄业。小学都采用半日制,每级学生分两个班,上下午轮流上课,每天上课3至4小时。后来,有些义务小学改称简易小学,并逐渐改为全日制。
1935年,教育部决定采取分期普及义务教育的办法,由设一年制、二年制短期小学,逐渐完成四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。南京市是首先实施义务教育的省市之一,当时南京市的人口已达百万。而入学儿童与失学儿童的比例为6:4,所以扩充义务教育非常急需。1935年,国民党中央补助义务教育费15万元,南京市当即着手设置短期小学,共设置短期小学53所,乡间小学附设短期小学50所。市立小学和简易小学数也有所增加。共有小学159所,学生68679,教职员1701人。入学儿童约占学龄儿童75%(私立小学未包括在内)。
1936年,南京市小学已增至231所,学生有79372人。入学儿童约占学龄儿童86%,远远高于六年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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